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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概览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3-04-23 15:33:12

近几年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蓬勃发展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行,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据他山咨询统计,2006-2022年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和环比增长率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73家国有上市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较2021年有所下降,但较2020年依旧呈增长趋势。接下来,本文将从实际控制人属性、激励工具、激励总量和激励节奏四方面对2022年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进行归纳和总结:

01从实际控制人属性来看,仍然呈现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领头、地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逐步跟上的趋势

实际控制人属性

激励方案数量(份)

地市国资控股

20

省属国资控股

24

央企国资控股

29

注:上述实际控制人属性分类来源于同花顺。地市国资控股公司为市级(含)以下政府机构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省属国资控股公司为省级政府机构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央企国资控股公司为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从上表可知,在已公告的73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占比高达39.73%,目前仍是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力军;地市国资控股公司和省属国资控股公司案例逐步增加,分别占比27.40%和32.88%。

02从激励工具来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仍是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流选择

激励工具

激励方案数量(份)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4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

股票期权

11

复合工具

2

注:复合工具是指采用两种股权激励工具。

从上表可知,相较于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仍然是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流选择。一方面,由于在已公告的73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有62家为主板上市公司,主板目前尚只能采用股票期权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的工具,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可以打折,相较于股票期权激励性更强;另一方面,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时便需全额出资,对员工约束性更强,也可以增加员工与企业的绑定效果,更加突出国有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对于“激励性”与“约束性”的平衡。

03从激励总量来看,超半数国有上市公司激励总量突破总股本的1%

激励总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激励方案数量(份)

不超过1%

19

超过1%

其中:超过1%但不超过3%

46

其中:超过3%

8

参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原则上应当控制在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可以适当上浮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数量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应当控制在3%以内。上市公司连续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的权益数量一般在公司股本总额的3%以内,公司重大战略转型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至股本总额的5%以内。”

由上表可知,2022年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中,超半数的国有上市公司激励总量控制在总股本的1%(不含)至3%(含)之间。在激励总量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8个案例中除中百集团(000759.SZ,拟激励总量占股本的3.67%)和胜华新材(603026.SH,拟激励总量占股本的5.87%)是首次推出激励计划外,其余6家激励总量超过3%的案例均系多次推出激励计划。

04从激励节奏来看,“2+3”模式仍为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激励节奏安排

激励节奏安排

常见分批解锁/归属/行权比例安排示例

激励方案

数量(份)

1+2

(等待/限售期1年,分2期解锁/归属/行权)

50%:50%

1

1+3

(等待/限售期1年,分3期解锁/归属/行权)

50%:30%:20%

40%:30%:30%

30%:30%:40%

33%:33%:34%

35%:35%:30%

10

1+5

(等待/限售期1年,分3期解锁/归属/行权)

20%:20%:20%:20%:20%

1

2+3

(等待/限售期2年,分3期解锁/归属/行权)

34%:33%:33%

33%:33%:34%

40%:30%:30%

30%:30%:40%

1/3:1/3:1/3

20%:40%:40%

59

2+4

(等待/限售期2年,分4期解锁/归属/行权)

25%:25%:25%:25%

1

3+3

(等待/限售期3年,分3期解锁/归属/行权)

33%:33%:34%

1

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限售/等待期原则上不得少于2年(24个月),对于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自权益生效日至权益失效日止,由上市公司根据实际确定,但不得少于3年,在行权有效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分批生效的办法;对于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可以在不少于3年的解锁期内匀速分批解除限售。

从上表可知,国有上市公司普遍倾向于采用“2+3”(即2年限售/等待期,分3年解除限售/归属/行权)的激励节奏,但仍有少部分企业在激励节奏方面做出了突破,如央企国资控股公司迪瑞医疗(300396.SZ)在2022年8月推出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置限售期为1年,分2年按50%:50%比例解除限售。

05结语

如前所述,在一系列股权激励政策的指导与推动下,2022年度仍然呈现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领头、地方国资控股上市公司逐步跟上的趋势;在激励工具上,国有上市公司仍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主流选择;在激励总量上,超半数的国有上市公司激励总量突破股本的1%,个别公司推出首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总量已超过股本的3%;在激励节奏上,国有上市公司多以 “2+3”模式为主,也有少数公司有所突破,设置了少于2年的等待/限售期,或少于3年的解除限售/归属/行权安排。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国企改革是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必要途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股权激励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企业在行业中竞争力的提升。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继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必须持续建设并巩固股权激励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

来源:他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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