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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IPO新风向 “连坐机制”取消拟落地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3-02-06 14:49:35

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大幕拉开后,一则不再“连坐”政策调整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具体来说,2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意见稿,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删除了过往有关中介机构因为一个IPO项目遭遇立案调查阶段,导致IPO、再融资等项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的相关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连坐机制”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可降低近年来因为陷入调查争议或传闻的头部券商等中介机构的冲击,但同时也指出,全面注册制对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核把关也将更加严格。

  “连坐机制”政策或将调整

  不再“连坐”为何会引起众多关注?那是因为一个IPO项目出问题遭遇立案调查,导致券商其他所有的IPO、再融资等项目全部暂停的现象或不再出现。

  对比2020年7月发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2021年12月发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现在“注册程序”章节,删除了因IPO等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导致其他IPO等投行业务中止审核或发行注册程序的条款。

  业内人士也认为,背后的原因可能主要考虑到当前投行业务的格局,以及推行全面注册制后,新股发行将呈现常态化特征。监管此举或出于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目的,相对匀速连贯的发行能够一定程度上平抑市场波动。

  具体而言,科创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均规定,出现下面两种情形的,发行人、保荐人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交易所或者证监会,交易所或者证监会应当中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其中之一就是:发行人的保荐人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

  “删除这一条可能会有一些导向,以后不会因为一个项目影响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律师所所有的项目,这个目前已经有这个趋势了,过去的‘连坐’本来市场争议就比较大,对发行人也不公平。”华南某中小券商高管表示,尤其是一些项目多的券商压力会有所缓解。

  实际上,多家中介曾被“连坐”,且因为一些项目问题被立案调查,牵连IPO企业中止情形屡见不鲜。按照时间脉络来梳理,2021年8月,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家中介机构,因新三板蓝山科技暴雷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彼时多达逾40家IPO企业中止;2022年7月29日当天,注册制IPO出现中止潮,其中,创业板当天有32家IPO企业摁下“暂停键”,科创板有15家;2022年8月招商证券由于担任ST中安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彼时不少于28单IPO项目审核遭遇中止……

  审核把关将更严格

  “不再因为单个IPO项目出问题就导致其他所有IPO、再融资等项目业务停摆,体现出监管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不过,这并非意味着标准和要求的降低。”这是业内人士的看法。

  粤开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就表示,注册制之下对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审核注册的标准、程序、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运行更加透明,审核把关更加严格。

  同时还分析,部分上市板块仍要求保荐+跟投制度,与公司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出于自身收益考虑,也将倒逼中介机构强化IPO质量把关,深入研究、合理定价,促使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曾表示,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不是谁想发就发。特别是要用好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等手段,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发现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嫌疑的,及时采取立案稽查、中止审核注册、暂缓发行上市、撤销发行注册等措施。同时,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保持投融资动态平衡,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

  对于后市,业内人士还认为,对新股发行来说,后市新股破发或将成为新常态。参考海外资本市场历史,注册制下破发率并不低,也会出现周期性波动,投资者应客观理性看待破发现象,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打破过往新股“稳赚不赔”的观念,注重长期价值投资,投资理念向追寻价值转变。

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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