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基金服务网!
186 1691 6099

不同组织形式的基金税务处理分别是怎样的?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09-26 15:48:50

一般来说,股权投资基金在募集阶段获得的实收资本,在持有阶段、退出阶段获得的收入涉及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的缴纳,此外在投资阶段还可能涉及印花税纳税义务以及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而根据现行税法及相关税收规定,基金自身及出资人组织形式、被投资项目属性、投资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基金层面的税务处理也不尽相同。

整体来看,基金在募集阶段主要涉及印花税的缴纳;在投资阶段主要涉及货币性资产的流出,因而在此阶段基金主要会因受让股权产生印花税纳税义务以及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在持有阶段的业务收入主要来包括利息收入以及股息、红利收入等,一般情况下涉及所得税、增值税的缴纳;在退出阶段,通过股权转让或清算产生应税收入适用不同的税务处理,就股权转让来说基金主要涉及增值税、印花税及所得税的缴纳,就清算退出来说主要涉及公司制基金所得税的缴纳。

下表列示了不同类型基金在基金层面的一般性税务处理,对于各类税种的免征/不征或税收优惠等税务处理细节不再赘述。

微信截图_20220317145541.png

1、若无特殊说明,利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2、若无特殊说明,股息、红利指非保本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3、增值税附加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并非本报告研究重点,且各地税率存在差异,因此本报告不对此作进一步探讨。

4、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一般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免征增值税。此外,受疫情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税务处理,下文及图表内不再单独体现。

5、本文不涉及适用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情况。

6、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其中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来源:清科研究中心

基金服务网(jijinfuwu.com.cn)是专业的私募基金服务平台,为机构提供基金设立、基金退出、限售股减持、基金财税规划等服务。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基金服务网

网友评论

已有0人评论

作者:基金服务网,欢迎留言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