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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份额转让,GP份额转让问题

发布者:基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12-23 10:44:44

一般而言,为了保持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稳定,基金会设置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禁止任何权益转让。但在实务操作中,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会对资金权益转让做出一定的让步以促进资金的流动性。

我们主要讨论GP对内以及对外转让基金份额两种情况

情形一:GP退出将财产份额部分/全部转让给外部人员

参考条款:合伙企业法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需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此情形下,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需取得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若无特殊约定,其它合伙人享优先购买权。

情形二:GP退出将财产份额部分/全部转让给内部人员

参考条款:合伙企业法

GP对内转让可以自由转让、没有特别限制,不需要经过其它合伙人的同意,但需要对其它合伙人履行通知义务。

来源:私募基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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